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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户口迁回丈夫处,算寄户?

福建-南平 07-30 16:07  悬赏 0  发布者:Whirlw…… 给我留言  回答:(2)
夫妻户口原本都是农村户口,由于子女上学问题,当时学校是根据户口所在来分片的,所以就将子女的户口寄放在亲戚家。后由于学校要求父母必须和子女户口在一起,所以,妻子的户口迁出,和子女一起。现在子女义务教育结束,丈夫年迈,妻子便将户口迁回,以方便照顾。
然而,村小组等人认为这是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不让妻子享受土地补偿的村民同等待遇,理由是妻子属于寄户,就像外嫁女一样,不应该享受村民待遇。
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为何和丈夫同一个户口都被认为是寄户?原来是寄户,现在迁回和丈夫一起也是寄户?到底户口在哪里才是妻子真正的家?
问题补充:
这个。。。我的问题是问这个算不算寄户,能否享受村民待遇。。。不是工伤。。。貌似这位律师先生看错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30 16:10
咨询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7-30 19:24
您好,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享受村民的平等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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