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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工作内容调整,是否可以不接受

天津 05-22 18:59  悬赏 10  发布者:cynthi……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A公司(总部上海)和B公司(总部北京)合并了,我是A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员工,职位是销售助理,公司合并后现让我接手B公司天津这边公司的销售助理的工作,就是等于我两个公司的工作内容都要做,并且在薪金报酬上面没有任何提升。
我想问下,我有没有权利不接受加进来的工作?
如果我不接受的话,公司发出书面文件说是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合法?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补充:
仲裁成功的几率是多少?如果成功会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还有律师说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来判断,那我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写了2点,1是协助销售整理客户资料,2是相关领导安排的工作。如果是这样那条款很泛泛,会不会仲裁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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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3 11:32
可以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23 11:42
属于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22 19:48
1、可以不接受单位的其他安排
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追问:

仲裁成功的几率是多少?如果成功会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还有律师说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来判断,那我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写了2点,1是协助销售整理客户资料,2是相关领导安排的工作。如果是这样那条款很泛泛,会不会仲裁不成功

回答:

要详细的研究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5-22 22:26
其实有些简单问题大家可以找度娘了解的
回复时间: 2013-05-23 00:38
可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协商不成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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