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郝廷玉  吴亮  刘哲  齐晓玲  
该问题已关闭

明天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只给我了一个离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天津-东丽区 09-09 08: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9092sV 回答:(14)
明天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只给我了一个离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09 08:59
您好!明天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只提供离职证明而未提续签,这是一个非常关键且需要谨慎处理的时刻。您的权益可能已经受到侵害,但通过正确的操作,您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利益。
以下是你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和行动步骤,请务必仔细阅读:
核心结论
公司不续签合同并直接给您开具离职证明,意味着他们决定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是您本人拒绝续签(且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否则公司通常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25-09-09 09:14
申请劳动仲裁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5049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9 09:44
你好,看离职内容和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劳动争议确定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3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9 09:58
协商不了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5-09-09 10:03
有没有给补偿
回复时间: 2025-09-09 10:44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仅提供离职证明,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离职证明内容是否准确,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2. 检查公司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续签且未协商解除的,可能需支付;  3. 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离职证明等,以备维权。  建议尽快与公司沟通续签或补偿事宜。
回复时间: 2025-09-09 11:03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25-09-09 12:56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仅提供离职证明,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离职证明内容是否准确,包括在职时间、职位及离职原因;  2. 检查公司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因公司不续签导致离职,应依法获得补偿;  3. 核实工资、加班费及未休年假是否结清;  4. 若公司未依法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5-09-09 16:09
可以要求赔偿, 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联系我, 详细解答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242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9 19:26
首先确认离职证明内容无误,包含工作起止时间等。若公司不续签,看有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有纠纷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1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9 20:17
可以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25-09-10 10:45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5-09-11 12:53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北京-石景山区]
  • 周皓律师 VIP
  • 电话:17326944856
  • 35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1 16:23
您好!请先确认离职证明内容是否准确,避免影响后续就业。同时,您可与公司协商,主张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建议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广东东莞
河北石家庄
辽宁沈阳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2222
辽宁 沈阳
人气:527470
广东 东莞
人气:393226
浙江 杭州
人气:82242
山东 菏泽
人气:330071
河北 石家庄
人气:87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