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健弘  邓桂霞  朱学田  朱君秀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给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证明书上写的是因个人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

天津-河西区 09-30 01: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9301K6 回答:(6)
公司给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证明书上写的是因个人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从未以任何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提出过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解除合同证明书有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30 05:36
该解除证明无效。根据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单方出具此类证明,既不符合事实,也违反法定程序。建议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该证明并出具真实解除原因。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3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30 07:12
可以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25-09-30 09:04
要求公司撤销该证明并出具真实解除原因
回复时间: 2025-09-30 09:45
你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非常理解您的困惑。公司单方面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解除证明,是典型的劳动争议情形。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核心结论
这份解除合同证明书不能单方面决定解除的性质和效力。它的内容,特别是关于解除原因的描述,​很可能因与事实不符而无效。真正的解除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64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07 18:06
这解除合同证明书一般无效,因员工没提出解除。员工可与公司协商纠正,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时间: 2025-10-09 10:10
可以劳动仲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上海静安区
江苏苏州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82645
福建 厦门
人气:137054
山东 临沂
人气:263121
山东 聊城
人气:208914
河北 保定
人气:171667
广东 广州
人气:40712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