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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咨询

河北-廊坊 05-26 23:38  悬赏 25  发布者:lrvqw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没签合同,进公司之前说从下午1点上班到晚上十点下班,老板也没说请假要扣当月周日薪水和全勤,进了公司几天后发现要天天上班到12点,中间有一小时吃饭的时间,进来后才给张纸上规定请假要扣当月周日薪水和全勤,,公司没签合同,进公司好多天后切叫我们签保密协议和申明证明(申明书内容的意思是表示公司所有行为我均同意等内容, ) 保密协议倒是可以签 ,可是申明书,我觉得我不能签,里面的内容不清楚 ,所有意思都是申明公司的任何行为都是员工自愿的 。但是比如上班到12点我并不自愿,但是公司没有写具体上班到几点,只是刚来的时候问上班到几点 ,老板说到十点。上班后因为肚子疼请了一天假 ,请假时并不知道要扣当月周日薪水,请假后一周才知道的 ,我该怎么办哦 ,谢谢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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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6 23:39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5-27 09:14
1、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你可以在此周期内要求签约。
2、任何单位,请过事假当然不算“全勤”。什么叫“周日薪水”?
3、如果“申明书内容”涉及的是企业规章制度,知晓的反馈是必须的义务。有悖于法律的部分是无效的。
4、每月工作时间超出167小时的,属于单位安排加班并经得你同意的延时工作,单位只要安排补休或支付报酬的,属于合法。
建议你首先学习和了解该企业的规章制度,这是劳动者的义务,并不能以不知晓为由而免责的。此外,好好与单位沟通,以消除疑问或疑虑。任何事务都不一定十全十美的,不要为一点点误解而走极端,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监察,都是激化矛盾的办法,不值得提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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