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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付了20000订金,申请2个月延迟付首付,日期到了想申请再延迟2

甘肃-张掖 12-13 17: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512132mN 回答:(5)
买房子付了20000订金,申请2个月延迟付首付,日期到了想申请再延迟20多天,但是售楼处让必须付首付 要不订金清零不退了,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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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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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12-13 17:48
1. 从法律角度看,订金不是法定的担保方式,一般视为预付款。如果双方未明确约定订金的性质及违约责任,售楼处要求清零订金可能不合理。
2. 建议先与售楼处协商,说明自身情况,争取延期支付首付。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证据,如短信、录音等。
3.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寻求行政调解。
回复时间: 2025-12-13 17:51
关于您遇到的这种情况,售楼处以“不付首付则订金清零”作为要挟,其做法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关键在于您支付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这两个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直接决定了处理结果的不同。
下面我将为您梳理其中的核心要点。
关键区别:“订金” vs “定金”
首先要明确您支付的“订金”在法律上的性质,这与具有担保性质的“定金”有本质区别。
特性​订金​​定金​​法律性质​​预付款,不具备担保功能。​法律担保,对合同有保障作用。​违约后果​若合同未履行,​应退还​(可扣除合理损失)。适用“定金罚则”:支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您的情况​您支付的是“订金”,售楼处直接“清零不退”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不适用“定金罚则”。
简单来说,售楼处不能简单地因为您延迟付款就没收“订金”。如果因为您再次延期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履行,售楼处可以追究您的违约责任,甚至从您应退还的“订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但必须是有理有据的,而非直接“清零”
回复时间: 2025-12-14 00:24
可以依法维权, 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解决, 依据合同约定起诉,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起诉立案,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回复时间: 2025-12-14 09:25
若双方未就再次延迟付款达成一致,售楼处有权按约定处理。你可先与售楼处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同意;若协商不成,需查看合同中关于延迟付款及订金的约定,若约定延迟付款订金不退,则售楼处做法合法,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无明确约定,可主张返还部分订金。
回复时间: 2025-12-13 20:04
如果是订金,是可以退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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