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郝廷玉  高洪祥  马云秀  
待解决问题

请问,试用期三天公司觉得不合适,要我填离职申请,发放三天的工资,不报销

江苏-连云港 02-04 16: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2041nw 回答:(3) 剩余时间: 14天4小时
请问,试用期三天公司觉得不合适,要我填离职申请,发放三天的工资,不报销来回车费和住宿费灯,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我来回答
私密留言: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6-02-04 17:14
可以要求发工资的
回复时间: 2026-02-04 21:32
未约定或承诺时,不报销车费、住宿费通常合法。
回复时间: 2026-02-05 09:01
试用期内公司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三天工资,这是合法的。但来回车费、住宿费等,若入职前公司未明确承诺报销,公司有权不予支付;若有书面或口头承诺,你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主张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苏州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13168766538
福建 厦门
18850513156
河北 石家庄
15803118507
北京 海淀区
13552751245
辽宁 沈阳
15998252872
黑龙江 哈尔滨
181045158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