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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开始一个月内,乙方停止试用期的,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并索赔甲方为

云南-思茅 02-16 21: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2161Tr 回答:(1) 剩余时间: 14天19小时
试用期开始一个月内,乙方停止试用期的,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并索赔甲方为招录乙方所支付的招聘费用 这个符合吗,不是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的话,就可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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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2-16 21:10
您提到的“试用期开始一个月内停止试用期,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并索赔招聘费用”这一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您理解的三天通知权利是存在的,但更重要的是,只要您实际提供了劳动,就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法定权利。
下面这个表格清晰地对比了条款内容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所在,并说明了正确的处理方式。
条款内容法律规定结论​试用期停止,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付清工资。​违法无效​​甲方向乙方索赔招聘费用​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公司为您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招聘产生的常规费用,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违法无效​​隐含问题:离职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特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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