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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中问题

昨天,有位顾客在我家饭店饮用了一瓶饮料后,发现该饮料已过期,随后他进行

 04-07 14: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407Gh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7) 剩余时间: 2天21小时
昨天,有位顾客在我家饭店饮用了一瓶饮料后,发现该饮料已过期,随后他进行了举报。第二天,卫生局工作人员来到饭店,告知将处以5000元罚款。请问这样的罚款金额是否合理?正确的解决方法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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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5时47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从法律条文看,法定罚款的起点是5万元。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6时35分
核心结论:5000 元罚款低于法定最低标准,需核实处罚依据或裁量理由。
法定处罚基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 124 条第 5 项,经营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食品,罚款幅度为:
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5 万 —10 万元
货值金额 **≥1 万元 **:10—20 倍货值金额
5000 元远低于法定 5 万元起罚线,需确认执法部门是否适用了特殊裁量条款。
5000 元罚款的可能适用情形
适用轻微违法裁量:若你能证明无主观过错(如已履行进货查验、来源可追溯)且未造成危害后果,部分地区可按《行政处罚法》第 33 条从轻至 5000 元,但需书面说明裁量理由。
适用旧法或地方性规定:少数地区可能对小餐饮适用特殊标准,但需出示明确的地方性法规文件。
处罚类型误读:5000 元可能是消费者赔偿(《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不足 1000 元按 1000 元计)或警告 + 罚款的合并表述,需核处罚决定书类型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07日 23时08分
可以依法维权的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7时23分
该罚款金额在法定范围内,是合理的。你可先核实处罚依据,若对处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无异议,及时缴纳罚款,同时立即清理店内过期饮品,规范进货和库存管理,避免再发生此类情况。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时51分
罚款金额在法定范围内,你对处罚不服可申请复议。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72407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0时46分
可以依法维权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99468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5时08分
1. 关于罚款金额是否合理,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饮料确实过期,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5000元罚款是有可能的。
2. 正确解决方法是积极配合卫生局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及时下架过期饮料,避免事态扩大。
3. 同时,可以与卫生局沟通,争取从轻处罚。以后要严格管理食品进货和储存,确保食品安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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