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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开车过程中对方车辆两次恶意别停,险些造成追尾事故。对方司机下车后多次辱

河南-焦作 07-03 00: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7032ue 回答:(6) 剩余时间: 13天5小时
开车过程中对方车辆两次恶意别停,险些造成追尾事故。对方司机下车后多次辱骂并进行威胁,言语中包含“撞死你”“撞死你全家”等内容。报警后,警方仅记录了相关情况,我可以追究对方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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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7-03 00:28
1. 对方别车违法,可要求交警依法处罚。
2. 辱骂威胁涉嫌寻衅滋事,可要求公安依法拘留或罚款。
3. 务必保存好行车记录仪视频,若公安不处理可向上级反映,也可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26-07-03 07:32
你可以要求警方对其恶意别停的行为按寻衅滋事处理,责令其赔礼道歉;若警方未处理,你可向其上级反映。同时,你可收集对方辱骂威胁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精神损害。
回复时间: 2026-07-03 08:32
可以追究
回复时间: 2026-07-03 09:36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连续获得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7个《月冠军》,有疑难法律问题,找我帮你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26-07-03 09:43
对方需承担行政、治安、刑事、民事四层法律责任,结合你描述的两次恶意别停、险些追尾、下车辱骂 + 死亡威胁,逐项说明:
一、道路交通行政责任(交警处罚)
1. 恶意别车、强行逼停属于交通违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变更车道不得妨碍正常行驶车辆,故意连续别车、急刹逼停:
处罚:罚款 20–200 元,记 3–9 分;多地对多次斗气别车直接顶格处罚、叠加记分。
执法依据:行车记录仪视频是核心证据,警方必须调取固定。
二、治安违法责任(可拘留 + 罚款,两条违法行为可合并处罚)
对方同时构成两项治安违法行为,可分别处罚、合并执行拘留:
(一)追逐、拦截、挑衅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6 条 寻衅滋事)
两次驾车恶意别停、逼停、拦车,属于道路公共场所追逐拦截他人,扰乱交通秩序:
处罚:5–10 日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 10–15 日拘留,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二)辱骂 + 死亡威胁 “撞死你、撞死你全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
以口头方式威胁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
处罚: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 5–10 日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实操:两种行为分开认定,拘留期限可叠加,留下治安违法记录。
三、刑事责任(达到情节恶劣即可追究,分两个罪名)
1. 危险驾驶罪(《刑法》第 133 条之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你的情形完全符合司法认定 “情节恶劣”:
多次主动恶意别车、逼停;道路正常通行时段、车流环境;近距离逼停险些追尾,危及不特定车辆行人安全,属于典型斗气追逐竞驶。
量刑:拘役 1–6 个月,并处罚金,留下终身刑事案底。
多地同类判例:高速 / 城市主干道多次别车逼停,无碰撞也以危险驾驶罪判刑。
2.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 293 条)
双重恶劣情节可同时触发:
1)驾车追逐拦截你;2)下车当众辱骂、发出灭门式死亡恐吓,公共场所公然恐吓、造成你严重心理恐惧。
情节恶劣标准:多次拦截、使用极端死亡威胁、引发道路拥堵、被害人受严重惊吓。
量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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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7-03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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