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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了6年,起初签订的是收银岗位合同。后来收银岗位取消并与客服

北京-顺义区 07-05 01: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7051kB 回答:(1) 剩余时间: 14天18小时
我在单位工作了6年,起初签订的是收银岗位合同。后来收银岗位取消并与客服岗位合并,我办理了转岗手续,单位当时称合同内容不变,转岗协议会归入合同中。最近,因不愿为单位手机垫付话费,我与领导发生了口角。领导要求我撰写岗位职责,我担心这是她找我麻烦的借口,于是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岗位职责,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相关规定,合同中也未写明。从去年开始,单位实行岗位绩效考核,那位领导便依据绩效考核单对我提出要求。我想知道,这份后期添加的绩效考核单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因为最初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涉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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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7-05 01:15
1、绩效考核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告知才有效,单方添加你可拒绝。
2、转岗后应要求书面明确岗位职责,合同未约定的不合理要求可拒。
3、垫付话费非法定义务,若被刁难或克扣工资,保留证据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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