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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我之前在一家艺人经纪公司工作,现已离职。在职期间,部门总监曾告知我有位

重庆-长寿 08-12 04: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60812jH 回答:(9) 剩余时间: 17小时42分
我之前在一家艺人经纪公司工作,现已离职。在职期间,部门总监曾告知我有位练习生患有乙肝小三阳,并嘱咐我不要告诉其他人。由于公司工作人员都有和练习生一起吃饭的情况,我便将此事告知了其他工作人员以作提醒。离职后,有位工作人员将此事告知了公司高层,公司因此要对总监追责。现在该总监却反咬我造谣,声称她从未跟我说过此事,且那位练习生也没有患病,还表示已聘请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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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8-12 04:48
1、保留好能证明总监说过此事的聊天记录或录音。  
2、你转告同事是善意提醒,不构成造谣,但可能涉及隐私,需向公司解释清楚。  
3、若总监起诉,你应诉并提交证据,说明事实来源。  
4、主动向公司高层沟通,还原经过,避免被追责。
回复时间: 2026-08-12 05:49
关键在于有无造谣动机目的
回复时间: 2026-08-12 07:44
你可以先收集能证明总监曾告知你此事的证据,比如过往聊天记录、知情同事的证言等。若对方起诉,你可提交这些证据抗辩,同时说明你告知他人是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量,并非造谣。
回复时间: 2026-08-12 08:43
您可以收集能证明总监曾告知您此事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知情同事证言等,若对方起诉,可提交证据抗辩。同时,若练习生确实患病,您可尝试获取其相关诊疗记录佐证,若未患病,您需就告知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26-08-12 08:48
你可先收集能证明总监告知你此事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知情同事证言等。若对方起诉,你可提交证据抗辩,同时可就练习生患病情况核实相关医疗信息,以此还原事实,应对追责。
回复时间: 2026-08-12 09:49
1、保留好能证明总监说过此事的聊天记录或录音。  
2、你转告同事是善意提醒,不构成造谣,但可能涉及隐私,需向公司解释清楚。  
3、若总监起诉,你应诉并提交证据,说明事实来源。
  • [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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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8-12 10:42
主动向公司高层沟通
回复时间: 2026-08-12 11:20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可以依法维权, 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26-08-12 13:40
你现在的处境,是职场里最阴险的一种——被"中间人"出卖,还要被反咬一口。总监自己嘴不严把练习生的乙肝小三阳告诉你,转头公司追责时她立刻撇清:"我从来没说过,是你在造谣。" 而你,作为信息传递的"第二棒",恰恰撞在了《民法典》隐私权保护的枪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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