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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违规领低保

广东 08-31 16: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0) 剩余时间: 14天1小时
对方养老金有四千元,无重病无残疾还能领低保金,举报信访后,民政局一直未取消对方低保,仍保留着对方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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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6-08-31 17:02
您可收集对方养老金收入证明等材料,向作出低保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其低保资格;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129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8-31 17:07
1、先书面要求民政局说明保留低保的理由,并申请公开审批材料。
2、若仍不处理,向上一级民政局或同级政府举报投诉。
3、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低保并追回多发款项。
回复时间: 2026-08-31 17:23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依法维权,联系我, 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6-08-31 17:43
继续举报处理
回复时间: 2026-08-31 18:28
你举报了,民政局却"按兵不动"——这种事在基层低保治理里太常见了。但"常见"不等于"合法"。我先把最关键的一点说在前面:养老金4000元/月,在全国任何一个地区,核算进家庭收入后几乎都不可能再符合低保条件——除非这个家庭有10口人以上共同生活且其他人都零收入,但这种极端情况基本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26-08-31 19:15
政策要点(广东):**企业职工养老金属于转移性收入,必须计入家庭收入**;低保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判定,单人家庭月养老金 4000 元,远超广东各地低保标准,无重病、无重残,原则上应当清退低保待遇。
只有共同生活家属多人,摊薄后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或者有合规大额医疗刚性支出(需要医疗票据支撑)才可以保留;单纯普通生活开支,不能做收入扣减。
实名举报,民政负有法定核查义务,应当出具书面核查结果;**信访只是转送渠道,必须提交【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才能固定复议、诉讼证据**
回复时间: 2026-08-31 19:57
着对方低保
回复时间: 2026-09-01 07:21
你可收集对方养老金收入证明等材料,向作出低保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其低保资格;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79886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9-01 09:24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26-08-31 18:43
收集对方养老金四千的证据,书面举报,民政局拒不取消,可向上级民政、纪检监察反映,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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