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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伪造考勤记录

 05-29 11:06  悬赏 0  发布者:dayong……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2)
公司伪造考勤记录怎么办?我2013年4月15日 入职,岗位为市场部经理,工资为试用期4K,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填写入职登记表。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2013年5月26日公司以我不愿意去北京办事处接手原办事处业务为由以短信形式解雇我,未给予一分钱赔偿。2013年5月28,我去劳动局投诉反映情况,公司竟然伪造考勤记录,伪造考勤记录显示我4月30日入职打卡,还伪造非我笔迹的入职登记表,来规避赔偿责任。注:(公司的打卡机是纸卡考勤机,可以随意跳动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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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9日 11时12分
没关系,你不认可就是!你可以主张赔偿金和双倍工资
追问:

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啊?我现在没有4月份的考勤证据!

回答:

工资发放情况啊 你四月放了工资 他就是伪造也没意义啊
再说了 劳动站这里很少解决问题了 最多就是协调下 你最后还是要仲裁的

追问:

关键是4月份的工资条没发给我,只是拿现金时签了个名。这种情况怎么办?

回答:

少要办个月差额 要不了命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敬业负责,回复也及时,会一直关注,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9 11:10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

现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用什么样的途径去主张赔偿?

回答:

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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