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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产买卖

广东-茂名 06-01 13:41  悬赏 0  发布者:如果你懂得海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好!
    本人是一名教师,因为工作和家庭原因,准备花40万人民币购买私人楼房的第四、五层楼(总共五层,属于划拨土地)。整栋楼已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目前已经抵押在农村信用社贷款33万元。卖方答应一次性给够购房款,可以马上还清贷款,并取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由买方保管。并且写好协议合同到公证处公正。
    请问:这样的做法和协议是否妥当并受到法律保护?公证处接受这样的公正吗?或者从您的法律角度分析,是否由更好的操作方法?
   非常感谢您!期待你的回复!
   顺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1 13:49
有风险,建议聘请律师帮助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6-01 14:06
属于划拨土地,是要补不少土地出让金、并经土地出让人许可才可以买卖的。且是四、五楼,就涉及到房产是否分户的问题,如果不能分户,卖家的债务还是会威胁你的产权。所以,还是要请懂行的律师才能较有效规避风险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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