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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山东-青岛 06-04 18:53  悬赏 0  发布者:w84293……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交上辞职书了,必须一个月才能走,我第2天就不去了,然后领导打电话找我,我说不去了,他说如果不去工资就没有了,连服装押金也没有了我有服装押金条,我想问下老师公司这样做是不是正确,这样我可以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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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4 18:57
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4 19: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6-05 08:42
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
回复时间: 2013-06-05 11:17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
回复时间: 2013-06-05 13:18
员工交辞职书后应在单位批准后再离职,应该说你的做法是欠缺的。但单位的扣工资的做法同样不合法。也不应因你的做法欠缺认可而扣工资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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