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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甘肃-兰州 06-05 22:48  悬赏 0  发布者:Mcyufe……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高速公路收费员,2009年8月工作,实习了三个月,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都被单位收走了,没给我们留份,这样合法吗?去年我在下班路上摔了一跤尾骨骨裂,单位不好请假就继续上班没想到骨折了,单位不给算工伤,只能病假,而且病假期间每个月只发一百多两百的工资!每次发工资总比合同上的日子推后一周左右!一百天后我就上班了,可能由于工作量大受伤的位置总是隐隐的疼,现在我是否可以以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和病假期间未给付最低生活保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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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5 23:17
按照工作时间算
回复时间: 2013-06-05 23:38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6 09:57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回复时间: 2013-06-06 07:41
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一定要维护个人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6-06 10:42
、你好,你与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你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要求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当然,补发拖欠你的工资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回复时间: 2013-06-06 11:0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导致单位在办理社保时故意刁难呢?

回复时间: 2013-06-06 11:44
你好,1、合同两份,劳动者和单位各拿一份的,2、上班路上摔伤确实不是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6-06 17:50
你好,单位收走合同做法不合法。要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通知单位。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09 10:46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用人单位如果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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