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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问题!

重庆 08-08 17:48  悬赏 25  发布者:CraZy_…… 给我留言  回答:(4)
原告说房屋按揭只有10万,但是我(被告)去交房屋按揭的时候多出了1000元,然后还有房屋大修基金5600元,这多出的钱该谁付?
问题补充:
离婚后,房屋判给女方,女方交按揭房款时发现超出男方在法院上说的10万元,超出1000元,而且同时发现房屋大修基金5600元也没有交,请问这多出的6600元该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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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8 20:07
应该归缴纳的人
回复时间: 2010-08-08 20:29
你们看下是否有合同对该部分费用由明确的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来缴纳就行啦!如果没有约定,只是合同中对方表明按揭款是10万的话,多出的费用应当由对方承担;大修基金,一般房子出售的时候卖方应该是购买过的,没有约定,5600大修基金应当卖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10-08-08 21:20
你们之间是什么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

还是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你,你付按揭?你们之间如何约定的?

本人不在线时,请给本人Q1138129809留言,将案件情况和个人想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想要达到的目的发给我,本人会及时处理,如非紧急重要的事情,避免直接电话咨询,(一些东西电话里面说不清楚)
回复时间: 2010-08-08 22:28
应该归缴纳的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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