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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的新劳动法能实现同工同酬吗?如企业拒不实行该如何维权?

江苏-连云港 06-25 15:00  悬赏 0  发布者:火鸟开飞机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连云港港口集团的一名临时工,也可算作派遣工吧。
在2005年由连云港港口集团的一个下属的人力资源公司招聘进入港口集团。这个人力资源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在港口集团缺人的时候,由这个人力资源公司帮忙招聘,然后在以派遣的形式安排到港口集团的各个公司工作,这样就不算作港口集团的正式员工,只算作这个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港口集团得以逃避支付给我们正式员工的薪酬。我所拿的工资只有我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式员工的三分之一,并且没有为我购买住房公积金。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8年。
这个人力资源公司每个月还从我们每个派遣工的工资中提取管理费用。

新的劳动法的实行能够实现我同工同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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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5 15:57
你好,法律明确规定同工应当同酬!
回复时间: 2013-06-25 16:40
法律明确规定同工应当同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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