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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已交社保,现在所工作的单位以不能同时交两份保险为由只答应给我交以后的保险,是这样的吗

河北-廊坊 06-26 10:3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l……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原是一名企业工人,后单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1998年的时候,我去了一家国家机关做事,但是这家单位一直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一直工作至今。2009年原单位买断工龄,我与原单位解聘关系,但是单位把以前的社保这一块结清到2009年底。我向现在工作单位要求补交从1998年至今的社保,但是单位向我说我原单位1998年至2009年已交了不能同时交两份社保,只能从2009年原单位买断后开始,请问是这样的吗?还说按只限只能帮我补交两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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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6 10:46
是这样子的
回复时间: 2013-06-26 11:06
只能从2010年一月份起补。因为在2010年前你与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就社保有“补偿”过你。至于社保部门能够补几年由社保决定,其中所造成的社保缴纳缺空的责任由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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