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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湖北-武汉 06-30 19:45  悬赏 0  发布者:zhenwz……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美食城租了一个档口做小吃生意,交了半年租金(2013年4月1日起)因为生意不好所以有一个月没去开档口做生意,现在物业要收回我的档口,并且剩下的租金,押金一分钱不退,理由是合同上面写的:三天不营业就收回档口。请问他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能要回剩下的租金和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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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30 21:21
按照合同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6-30 22:46
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看合同具体条款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三天不营业收回档口,但是没有说押金和租金的扣留,则有权要求对方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6-30 23:09
以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7-01 10:16
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你可以携带合同到律所详细咨询。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电话联系我,武汉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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