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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

 06-30 20:55  悬赏 0  发布者:falvxu……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1)
我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出钱给我考了一些证书,现在离职,我打算把考证所用的费用结算给公司,公司不同意,要求加上在外培训期间未能正常上班的工资,这样合法吗?当时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如培训后未能为公司服务两年要扣除双倍的培训费用,这样做合法吗?现在赔偿的事宜未能协商妥当,公司可以给我办理离职证明,方便我下一份工作的手续办理吗?
问题补充:
考证时间是2012年11月,2013年的4,5月,共计2个月零20天左右,费用一万五千元左右。我于2010年3月进入公司,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只有我的签名没有公司公章。我于2013年6月中旬申请辞职,公司领导都批了,现在工具,工作都交接完了,就剩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未能协商妥当,目前公司还有5月份与6月份半个月的公司未能发放给我。我现在到了另一家单位,是否需要离职证明才能办理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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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30日 21时10分
答:1、不合法;2、不合法;3、可以。特别提示:培训费按照服务年限相应的比例扣减。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了,这样我心底就有个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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