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河北 06-30 21:03  悬赏 0  发布者:大律师001 给我留言  回答:(0)
这里的30%是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并不是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比如双方约定了双倍违约金,即100%违约金,显然属于违约金过高,可以适当减少,但是并不是说以30%为最高限额减少一定数量,而是在原来10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适当减少”就不是大幅度减少。一般减少后违约金不少于原来约定数额的70——90%,以体现诚实信用原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8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8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24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78
广东 广州
人气:427
广西 柳州
人气:7045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