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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会不会被起诉包庇罪?急啊!!!

广东-肇庆 07-03 13:02  悬赏 0  发布者:dymix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有一个朋友在银行贷了一笔款,数目也不多,应该5000元左右吧,我在广东的,我朋友贷款的时候是在其他地区的,但是在我不知情和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的电话填在了紧急联系人上面,现在法务部门说我朋友的案子已经立案了,要我到湖南那边上法庭?我听到真是一头雾水啊!还说要起诉我包庇罪,我根本不知道我朋友的去向,问过以前的几个朋友拿到了贷款朋友的两个联系电话打过去是空号和过期号码,请问如果我不去湖南那边上法庭的话我需不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和会不会被起诉包庇罪??急啊~请尽快为我解决下问题,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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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13:03
这要看具体情况的,不会因为你不去就会是包庇。
追问:

我根本联系不上我那个朋友啊~还有就是不需不需要要承担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03 13:24
要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3-07-03 22:09
你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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