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宇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经营不善裁员是否要赔偿员工?

北京-朝阳区 07-04 14:43  悬赏 0  发布者:tracy7…… 给我留言  回答:(14)
你好,
请问如果企业因经营不善,进行裁员,并且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已经阐明:如果企业因经营问题裁员,可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赔付。
请问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要进行赔偿?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04 14:49
您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15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14:44
单位裁员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也应当支付。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06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规模以上裁剪人员的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规模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11
需要赔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15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17
企业裁员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条件,单位不能随便说裁员就裁员的,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承担双倍的赔偿的。
就算裁员合法也是有补偿的。可以查询裁员方案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34
只要裁员程序合法 就可以   同时也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依法只需要支付一倍的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44
需要的
回复时间: 2013-07-04 15:47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17:24
要进行赔偿,因为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有明确规定,这个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公司有以上情况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根据第46条的规定,依据第40条或者41条第1项解除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以上原因而以经营不善解除劳动合同的,又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根据第87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04 18:29
要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04 23:31
公司的约定违法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公司仍然需要向职工支付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2063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89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