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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

广西-百色 07-06 11:30  悬赏 0  发布者:bschen…… 给我留言  回答:(9)
本人系该校一名教师,下班时在校园里被车辆碾压造成小腿骨折,对方负主要责任。是否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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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6 11:31
可以申请工伤的
回复时间: 2013-07-06 12:48
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7-06 11:32
应属工伤。要求工伤认定吧
回复时间: 2013-07-06 11:34
应当算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7-06 11:52
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7-06 14:39
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7-06 15:45
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7-06 16:26
不一定算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7-07 01:28
具体分析一下: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如果你下班后,没有做与工作相关的行为而遭车祸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当然,是否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靠学校证明了。证明正在实行收尾工作的,属于工伤。

2、“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1)车祸在校园内,是否属于下班途中也许有争议。但我认为属于下班途中,属于起点。
   (2) 校园内发生车祸,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有争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我认为,校园内是否属于该法规定的道路,是有争议的。
        因为校园是否属于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存在不同说法。
        从保护职工的角度说上看,如果你们学校不是封闭式的管理模式的,
        应属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

综上分析,你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并不是很明确。但从你自身利益出发,建议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还有有一定几率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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