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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人去世,没有遗嘱房产分割的问题

山西-太原 07-07 17:02  悬赏 0  发布者:qw2865……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孙子,奶奶04年去世,没有遗嘱,爷爷有三个儿子,常年不回家。全部在外地,身边只有二儿媳陪着。06年时候老人得病,病好后同孙子一起去三儿子那里生活了三年,由于在那过得不好,09年回来老家,三年来只有二儿媳一直伺候,天天晚上送饭,中午老人过来,三个儿子一直不管不问,期间老大过年回来过两次。一个大院的人均可作证。如今老人突然去世,去世前二儿媳住院只有老二孩子伺候,但是老三和老人在一个户口,就说房子是他的。。一直闹    。老人去世前两天,说过房子给孙子,当时有两个外人在场。请问房子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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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7 17:05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口头遗嘱无效的遗产有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适当多分
回复时间: 2013-07-07 17:18
口头遗嘱的话没什么用的。按法定继承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7-07 19:30
没有遗嘱,子女都有权继承。有争议的,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分割。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3-07-0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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