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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

江苏-连云港 07-10 21:04  悬赏 0  发布者:631205……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购买连云港铭龙置业的一套商品房交房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但由于多次验收未合格的原因导致到现在还未交房(购房合同上赔偿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二)今2013年5月4日我们业主去铭龙置业去讨要说法 未果 后将情况反映到东海县住建局和信访局 经政府部门斡旋  铭龙置业的负责人写下承诺书并且盖公司公章(红章),承诺:铭龙置业在2103年6月30日交房 如6月30日不能交房则按照购房合同标准双倍赔偿(原文)。在今天(7月10日)广大业主又去讨要说法 铭龙置业仍然拒不交房 并不同意从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进行赔偿 而是说是从6月30日之后才开始双倍赔偿 。请问对于他们这样的行为 我们是否可以提请法律诉讼 胜诉的几率又是多大  恭等您的答复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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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1 11:05
从6月30日之后开始双倍赔偿是对的,之前没有特别承诺,只能是按照原来的标准赔偿了
回复时间: 2013-07-14 16:19
6月30日前按万分之二赔,6月30日后按双倍赔是对的。现在还没有交房,交房后如赔偿上有分歧起诉解决,如果一直交不了房,如愿意也可要求退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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