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土地纠纷

内蒙古 07-11 10:25  悬赏 10  发布者:生存之本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0年我村实行二轮土地承包,具体方法是将一轮土地承包期间社员经营的正分地全部收回,参与第二轮土地重新发包。在社里划定的四至范围内有我12.6亩地(这地是我自己开垦的荒地,第一轮土地承包以后政府鼓励开荒,属于荒地不是正分地)按村民表决意见(本人当时不在村内,村民表决意见的会议我没参加,因为当时有事在外地,最后只告知了结果)其中6.3亩“算”社里分配的正分地抽回集体重新发配,一半算开荒地继续留给我自己经营,(试问同一块土地的土地性质怎么会不同呢?)为此我向当地政府多次反映,政府给出答复:抽回理由是这6.3亩“算”社里分配的正分地。等到惠农政策实施的时候,我留下的地因为定性为荒地,所以粮补等其他的惠农政策都没有我的;被抽走的因为是算作正分地,所以享有优惠政策,这么多年我一直和政府反映要求解决问题,都没得到公平有效的答复,唯有通过法律来讨个公道。为此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这官司要怎么打。 写的有点多,谢谢你的耐心能看完。对于农民来说,地是根本,所以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的解决,不胜感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33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3-07-11 11:05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山东聊城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16586
浙江 杭州
人气:2835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481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21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10
广西 柳州
人气:7096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