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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该赔偿还是他人敲诈勒索

重庆-梁平 07-11 18:54  悬赏 15  发布者:xulang……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开了一个店 她在我们店里工作 交往了一个多月 我们(双方自愿条件下)同过房  后来她爸回来就要我们拿钱 他说作为我和我女朋友交往得赔偿金 意思就是说我和他女儿交往同了房要赔偿一万元 我说她是自愿得呀 我女朋友马上就变了 就说是我强奸了她  要陪一万元就当着没事 作为分手费 后来我没办法就拿了一万元给他爸 就这样我和她分手了 我就想咨询一下 这种情况是谁的过错 是我本应该赔偿给他的呢 还是他家人和她敲诈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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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2 12:43
自愿的行为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12 17:11
若该女子已满14周岁且是自愿的,你就不构成强奸罪,不需要赔偿。认定一个人有罪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仅仅凭口供认定事实。至于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综合整个案情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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