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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刑事私了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01-15 12:20  悬赏 10  发布者:sillyp……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龙岩 回答:(3)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资询,情况是这样的,一男子因民事纠纷在半夜闯入我家,把我家人等打成轻伤(法医定的),后对方以坐牢就不赔医药费等理由,协迫受害人签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协议,并赔偿了医药费及部份损失费。请问老师,这种协议合法有效么?可否继续追究该男子的刑事责任?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老师,现在法院还没结案,除了这个协议,受害人没有签别的,该男子用木棒击打了我家人头部,(三人,两个妇女)经家人讲,事发前没有任何争执、冲突,他是一进门,见人就打,受害人倒地昏迷时,罪犯还继续用木棒击打,扬言要灭了我家,这种案子该如何定性?该如何让公安机关和法院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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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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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1月15日 14时59分
 这种协议部分无效。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有效,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部分无效。侵犯住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都是公诉犯罪,当事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继续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会继续努力的,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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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94193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1-15 12:32
胁迫签订的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09-01-15 14:15
如果仅仅是以不赔偿医疗费为由,并不构成胁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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