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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付与不付。

 07-19 18:59  悬赏 0  发布者:599013……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百色 回答:(1)
镇区两轮摩托车行驶右道,车速40-45之间。突然有辆两轮电动车从左路口转向右道,不打转向灯,直冲右道。撞到了正在右道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的车尾。驾驶电动车的人翻车倒地,脸部受伤。(群众)当事人都说是电动车自己撞上摩托车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过后两天,电动车的家属向摩托车车主提出要一万块钱的医药费,还要拿钱去医院垫医药费。 请问,摩托车车主要不要拿钱去医院帮受伤的人垫付医药费。还是等交警立案后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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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9日 19时04分
从法律上来说要等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赔偿,但是从道义上来说,对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先行垫付。
追问:

如果摩托车车主没钱,不愿意垫付,要等事故责任认定下来了在决定。那么会不会触犯到法律责任?

回答:

不会。。

追问:

恩,谢谢你!

评论者:599013096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7-19 19:15
谢谢,我一直为这事纠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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