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给劳务派遣员工补差

上海 07-24 15:33  悬赏 0  发布者:ABYZ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2010年8月到一家美资工作,签的是上海外服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本人在2012年合同快到期时一直要求用人单位转正式员工,单位领导一直在说申请,所以外服的合同也没续签,用人单位的合同也还没签,因为领导名额下来转合同。在2012年11月本人顺产,之后领的生育津贴是外服的平均工资基数,到单位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至他们的平均工资,但是遭到拒绝,原因是我不是该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别的正式员工回到公司,生育津贴还会做调整,该公司有四个法人单位,员工的生育津贴会以四个法人单位最高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足部分会补足;但是外服的派遣员工不作任何调整。请问,如此不同工同酬的做法是否违反了现行的劳动法?我这样的情况要求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会胜诉么?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4 15:36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追问:

可否指导具体的做法?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7-24 16:05
到劳动局投诉或者向仲裁部门申请未签双倍合同的补偿
追问:

请问申请未签双倍合同的补偿具体是指什么?可否举个例子说明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7-24 19:07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你目前的状况,还有你的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甘肃兰州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656
甘肃 兰州
人气:155496
北京 东城区
人气:9771
广东 广州
人气:1000
河南 郑州
人气:53110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