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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本农田征收赔偿标准

山东-潍坊 07-29 08:15  悬赏 0  发布者:QDP46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有二亩地在五龙河边上,现如今当地政府要征收用来搞商业开发,不是用在国家建设,听说是交运公司投资建公园别墅小区。给出的补偿是一亩地一年一千元共计16年加上当年的庄稼6000一亩蔬菜8000、韭菜20000一亩,有些等着钱急用的农民就答应了,大部分的农民都难以接受,请问大部分的农民该如何面对,假如农民执意不接受这么低的补偿,会不会被强行征用呢?农民可抵抗的住,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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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29 08:29
这是不随便征用,要经国务院审批的
回复时间: 2013-07-29 13:28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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