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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l劳务派遣工的合同试用期

 07-29 14:01  悬赏 0  发布者:笑意未及眼角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3)
我与派遣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务合同,且不到一年,劳务派遣公司就要解除我们的合同。请问我们的试用期三个月是否符合劳动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9日 14时06分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18
你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你可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38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起诉要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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