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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合同是否违法

 08-19 01:16  悬赏 20  发布者:收费站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2)
这样续签的合同是否违规?
律师您好:我们是佛山一路桥建设公司下属的普通公路收费站的合同工,因近期广佛肇年票互通,接下来是珠三角年票互通,收费站的撤销也为时不远,现在我们续签的劳动合同2010年8月31号到期,这段时间要续签了。但近期听闻新入职的合同工所签订的合同中有个附加条款,说“如果收费站撤销,我们将不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大概是这个意思,我们想咨询下公司列明这样的条款要我们签订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我们拒签,原来的合同到期我们就得走人,如果我们签下去,那么当收费站真的撤销时,我们也得各走各的,什么补偿也不能得到。我们该如何做?烦请律师给些意见和建议。谢谢!
问题补充:
我们也知道收费站撤销是应该给予我们经济补尝,但它在合同上列明这一情况就是不想补尝给我们,约定无效是否指:就算我们在这张合同签了字,合同上面一这条款也无法律效率?一样要补尝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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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8月19日 10时06分
约定无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9 09:04
  撤销后,应当给予你们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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