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王远洋  龙宇涛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一句话引起的纷争

山东-菏泽 07-30 22:33  悬赏 0  发布者:130876……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弟弟在鄄城路口劳务市场上因一句话与别人发生纠纷,对方先动手打我弟弟,对方的手不小心打在了自己电车后的铁器工具上,造成骨折,随后又同我弟弟厮打在一起,导致电车倒下,又砸在了对方的手上,随后我弟弟拨打了110,北城派出所以我弟弟故意伤害为名将其拘留10天,后来对方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派出所要求赔偿对方损失,递交法院,形成刑事案件,我觉得这事对过错在先,而且是自己的手砸在了自己的电车铁器工具上造成的伤害,他也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把我弟弟拘留又判刑,还得赔偿对方医疗费用,我觉得太冤了!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非常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31 08:08
你好,事情比较复杂,对方构成轻伤,你弟弟还真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是你弟弟造成的,不用承担,但是,需要警方调查清楚,你们可以积极提供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福建福州
云南昆明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07
四川 成都
人气:796531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705
湖北 潜江
人气:20184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58
山东 东营
人气:260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