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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两年离婚 双方调节的

山东-菏泽 08-19 11:04  悬赏 10  发布者:ikE2513 回答:(4)
我有个朋友08年11月份结的婚,现有小女儿一个,他们正在闹离婚。我们那是农村,经过双方村委会劝解无效,调节协商,双方决定离婚。女方不愿要孩子给男方,财产平分,家具给她在补她6000元钱。他们今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接受孩子并不让女方承担抚养费。我的 问题是如果女方想要孩子了,男方不愿给,不是法院办理的判决孩子归属,是双方村委会协调的,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上了法院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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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9 11:05
受法律保护
如果女方反悔,只能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但变更抚养权之诉在实践当中的要求比较高,不利于女方
回复时间: 2010-08-19 11:07
村委会协调的孩子归男方抚养,双方同意是有效的。但,女方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0-08-19 11:46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双方协商的离婚协议会备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的话孩子未满两周岁,原则上会判给女方。
回复时间: 2010-08-27 11:37
受法律保护,孩子很小的话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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