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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广东-广州 08-01 16:33  悬赏 15  发布者:gz蓝天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3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款是从08年1月1日计算的,08年之前的工龄不列入补偿范围,我是03年8月11日在广州入厂工作的,连续工作,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时,签订两次固定合同,一次顺延合同,公司补偿方法合理吗?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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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17:47
应该按入职工龄补偿,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8-01 18:50
1、公司的补偿是合理的。
2、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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