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电动车事故责任认定

安徽-合肥 08-02 00:30  悬赏 0  发布者:心宁笑傲 给我留言  回答:(8)
今天我驾驶电动车撞到一50岁左右外地妇女。因该路段非机动车道被停放的机动车占满,我方在机动车道靠边行驶且有逆行行为。对方在无斑马线路段横穿机动车道,其为躲避一车速较快的机动车而奔跑,并于路边与正在刹车的我方电动车相撞。被撞者有轻微皮外擦伤和腰痛症状,后入院进行拍片、彩超、CT等检查。请问这起事故的责任应怎样认定?医疗费用应怎样分摊?谢谢!

补充: 当时恰巧路边有交警,事后扣押了事故车辆,警车仅把人送到医院就走了。不知是否算报警?还想请问是先把被撞者伤势处理好了再去交警大队进行责任认定么?那医疗费用是先由我方垫付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2 05:39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你方肯定有责任;具体责任需要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根据责任划分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是否垫付,要根据自己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8-02 12:56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回复时间: 2013-08-02 00:45
报警后由交管部门根据现场情况认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2 05:47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8-02 09:29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02 10:17
由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按责任比例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8-02 21:00
需要先等待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8-05 19:14
由交警部门做责任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江西南昌市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10
湖北 潜江
人气:20065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4887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4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66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