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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问题

江苏-连云港 08-11 10:56  悬赏 0  发布者:小布丁198…… 给我留言  回答:(3)
租户租赁我家门面房为办公用。楼上楼下共130平,租期5年,现在还有2年半合同到期。并且合同约定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但在去年年底时他把楼上80平转租给了一个开美容的,和我说是他合作开的。现在他又要把楼下的转租给他人,仍然说是自己合作的,转向经营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程序如何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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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1 16:45
如果确实是转租的可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8-11 19:16
如果确实是转租的可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8-12 16:48
你们当时签合同时房屋用途约定为办公用,现在他把楼上楼下改成其他用途,显然是违反了合同,而且他说是合作经营的,你可以要求提供他入股的凭证,如工商局登记的材料等。你们的合同上如果无自动解除方面的条款,应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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