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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山东-青岛 08-11 21:4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j……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现在公司到8月16日合同到期,正好四年,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9月28号,到现在我没有接到公司续签还是不续签的任何通知,这样合法吗?如果公司不续签,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多少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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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2 13:22
应当延续到你哺乳期结束。公司不续签的话,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延续,或者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追问:

高律师您好,如果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话,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啊,谢谢。

回答:

按照每满一年2个月工资的标准。

回复时间: 2013-08-12 15:32
第一、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应当签署;其二、合同到期如果处在三期,也应顺延至相应情形结束,其三、合同到期单位没有同员工续签合同的话,应当支付一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孟律师您好,如果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话,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啊,谢谢。

回答:

补偿金是按照工作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8-12 16:22
可以联系一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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