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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没到期,业主把店铺转卖他人,新业主加租

广东 08-15 16:07  悬赏 25  发布者:quityb…… 给我留言  回答:(3)
商铺是我租的,但因为资金问题,后来铺没弄,就转借给朋友租用,租金是朋友付的,但租约是业主跟我签的,商铺合同期是3年,现在才半年,旧业主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把店铺转卖他人,新业主要求加租,由原来的30元一方,加至45元一方,我方不同意,旧业主说按租约上赔偿两个月的租金,但光装修费用就用了将近1万元,请问现在可以怎么办?
问题补充:
赔偿的两个月租金都不足2000元,但装修了才使用3个月,光装修费都用了将近1W元,能要求赔偿装修费吗?

还有一点,业主说现在不是我在租用,认为我是将铺位转租出去了,但事实上,我没有一分的牟利,只是给朋友暂用,业主就说我违反租约,但租约上没有注明不允许转租又或者转租需要通知业主等等,并且事实上我不是转租,只是因为自己的资金调动出现问题,新铺未能及时装修,暂借给朋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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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5 16:08
买卖不破租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对方强行违约,可要求赔偿违约损失。
追问:

赔偿违约损失包含装修的费用吗?还是只需要按租约上说的只赔偿两个月的租金?麻烦您了!

回答:

包含装修费用,但你需要提供存在这些装修支持,这是违约损失。
还包括两个月租金,这是违约金。
两者都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3-08-15 16:09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业主不能随意加价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2、即使你们合意解除租赁合同,你也可以就装修费问题与对方协商。
我的补充: 2013-08-15 17:07
请问你们租赁合同中对有关装修等事宜有无约定,有的话,是怎么约定的?
追问:

租约上写明如业主违约,赔偿租客两个月租金,有这一条的,那还能追讨装修费用吗?麻烦您了!

回答:

若对装修事宜未进行约定,则能拆除的,你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你可以与房东商量折价归房东所有,造成房产损失的,将要赔偿房东损失。建议你与房东协商。
所以,作为承租人,尤其是商用店铺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能事先与房东就有关装修等事宜进行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8-15 16:24
你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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