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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

湖北-襄阳 08-27 22:03  悬赏 0  发布者:C62520……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弟弟前几天车祸不辛去世,他还是个大学生,户口没有转到学校那边去,根据国家法律肇事司机应该怎么对我门家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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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7 22:24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回复时间: 2010-08-27 22:27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回复时间: 2010-08-27 22:43
你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回复时间: 2010-08-28 11:22
首先要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如需 具体咨询或需要帮助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13296647992 QQ727188212
回复时间: 2010-08-28 14:30
 具体的赔偿大致包括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估计在20万左右 
但是需要看具体的责任 

专业处理交通事故律师   我们处理的 一般赔偿都在25万以上
维权热线 1530715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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