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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不知道该如何起诉,特请教各位,,谢谢

 08-20 10:27  悬赏 0  发布者:Vivo87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2)
各位律师,早上好,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这里有个有关离婚案件麻烦你指导一下:
      事实陈述:
     我经历的是一场痛苦无奈的婚姻,当时父母都在外地务工,我还在上初中,男方的叔叔是乡政府婚姻登记员,男方仗着他叔叔的官职,强行胁迫我组织了家庭,当时我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叔叔就用男方妹妹的身份证号码和我的姓名当作我的身份证登记应付上级检查,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操办了现在男方手中的结婚证,我没有愿意,也没有签字,今年4月份已经向我们省民政厅反映了,省厅也批复市婚姻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下乡审查,电话里回复我结婚登记确实存在问题,她要求我可以告婚姻登记员(有录音资料)?男方曾把我秘密拖到外省进行软禁(我和父母一直没有办法联系),我有反抗,男方就我实施暴力打骂,还把我的那个 “结婚证” 也扣留了,目前我和男方已经分居4年多了,已育一子一女,均在男方家(儿子的出生证明还是用男方妹妹的身份证号码办理的,女儿是在我逃出之后出生)。

   问题求解:
    1.请问我的这段婚姻和 “结婚证” 受法律保护吗? 是什么意义上的法律关系?
    2.男方叔叔执掌婚姻登记印章,不给办理婚姻证明,到法院起诉需要结婚证,我是否可以到市民政部门签署证明? 
    3.到法院起诉,被告是男方还是他叔叔(婚姻登记员)?还是两者一并上诉?
    4.可以提起男方叔叔的行政诉讼吗?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在此谢过各位律师的悉心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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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0日 10时32分
你好,无效;可以到民政局开具证明;被告是男方,不能起诉婚姻登记员;可以做行政诉讼,到民政局上一级管理机关提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30
你好,首先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就有效。
我的补充: 2013-08-20 10:31
但是就你所说你的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但是需要你你提供证据。
我的补充: 2013-08-20 10:32
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我的补充: 2013-08-20 10:33
对于男方的叔叔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3-08-20 10:33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结婚证上的办理时间是2008年,可撤销吗?还有如何走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

回答:

你好,已经过了时效了,至于行政诉讼你只需要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30
1,结婚登记不是你办理的,无效
2,可以到民政局开具证明
3,被告是男方,不能起诉婚姻登记员
4,可以做行政诉讼,到民政局上一级管理机关提起
追问:

你好,可是婚姻登记权在乡政府,受省厅委派的市相关部门领导要我起诉婚姻登记员(男方叔叔),那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向哪一级部门,怎么走法律程序?收集哪些证据材料对我起诉有法律意义上的帮助?

回答:

行政诉讼可以向同一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没有个人当被告的,你要做行政诉讼只能告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38
被告是男方,不能起诉婚姻登记员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39
您好。婚姻无效,可以起诉男方,并向民政局上级提起行政诉讼。详细情况可以致电说明。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51
婚姻无效,你可以起诉男方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52
如果不是你自愿结婚,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委托律师参与,以便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8-20 11:17
可以对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8-20 11:22
1、结婚证必须要本人当场办理,你所述的情况中,结婚证是无效的;
2、可以;
3、男方;
4、行政诉讼只能以行政机关为单位,不能告个人。
追问:

杨律师,你好,现在的两本“结婚证”都被男方抢去了,我有复印件,证件时间是2008年,我确实没有签字,也不知道男方叔叔什么时候给我办好的,后来莫名其妙给我的,只是办证之前骗我的身份证用的。可是我打电话问市婚姻登记部门,她们说是结婚证是真的,我想问,法律意义上是怎么规定结婚证的合法与否?婚姻法规定的不是真的?如果这样,和另一个男方再登记,也算是真的吗?

还有,我从09年,小女儿出生后,就一直在外地务工,已经异地分居4年多,我起诉法院需要开那方面证明?

回复时间: 2013-08-20 11:41
你好,首先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就有效。
追问:

法律法规公民可以办多个结婚证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8-20 20:44
1、受胁迫的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判决婚姻无效。
2、直接到法院起诉,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部门撤销无效的结婚证。
3、行政诉讼,民政局为被告;
4、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男方叔叔滥用职权。
回复时间: 2013-08-21 00:38
可以对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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