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中华考试在线 (中级会计职称)协议书

 08-21 15:11  悬赏 0  发布者:lihua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2)
一、总则
  为帮助广大学员(以下简称乙方)顺利通过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广州考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设2013年中级会计考试保过辅导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经过甲方辅导后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可能获得的成绩,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举办的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特设保过辅导服务,并同意支付甲方相关辅导服务费用。

乙方参加辅导的科目及信息为
姓      名:                          性    别:
入学用户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mail: 
邮    编:                            传    真:
详细通讯地址 :      

□ 经济法           □ 财务管理        □ 中级会计实务     共    科           
乙方需在报名参加辅导时向甲方缴纳全部费用共计(大写)             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如果因为工作时间忙不方便看网络课件,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需求,将课程录制成音频文件、题库、乙方承诺将甲方的辅导课程按时按要求听完。
 2、在入学签定本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考前一周内向乙方提供详细考试资料。
 3、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甲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保过辅导服务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辅导(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5、甲方根据2013年度的中级会计考试核查成绩发布之日起3日内对学员单科成绩不合格并达到50分以上的办理申请退款。或者学员单科成绩不合格的办理下一年免费重修,学员需提供申请重修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具备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资格,不得缺考,每卷成绩不得为零分。如乙方缺考没有参加考试,本协议自行解除,乙方交予甲方的辅导费不予退还。
 2、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复印件及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真实有效。否则本协议无效,乙方将被视为未签订协议的学员处理,不得向甲方要求退班或退费。 
 3、对甲方的辅导计划、课程资料、各类模拟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4、同意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5、乙方如未通过考试,乙方可申请退款或免费参加甲方举办的下一年中级会计考试考前辅导重修服务。在2013年度的中级会计考试核查成绩发布之日起3日内学员需提供申请退款或重修资料。如乙方未在相应的时间办理退款或重修申请,可视为放弃退款或重修。
 6、乙方在辅导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后果由乙方学员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署仍然生效,传真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协议可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双方协商的原则进行协调。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广州考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新华路64号
传真:长沙 0731-84552158
签约代表电话:
日    期:                                     日    期:
问题补充:
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骗子人的,如果是,就要去揭开他们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1日 15时26分
你好,建议先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该公司的相关信息,谨慎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1 15:28
建议先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该公司的相关信息
评论者:lizhaojie2013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9-10 12:53
如果核实通过得话那这份协议有效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53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8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1
广东 广州
人气:40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7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