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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二手房住房维修基金

 08-26 17:02  悬赏 0  发布者:375516……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购买二手房已办理过户且结清相关手续费用,一个月后卖方来要住房维修基金,说在城建局还没有用完有2000多元,让我们买方去办理过户后,再把钱还给他们,可是合同中没有写到这笔费用,只有一个购买总价,我们认为房款里已经包括一切费用了。卖方说他们当时忘了这笔费用。请问卖方的要求合理吗?我们买方有履行义务吗?当时的购买合同是买方承担买卖过程中一切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只提供过户所需证件。
问题补充:
谢谢你们的回复,我的问题是卖方向我们要住房维修基金合理吗?我们应该付给他们没有使用完的2000多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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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6日 19时49分
合同没有约定,维修基金应当随房转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6 17:08
卖方只提供过户所需证件。
回复时间: 2013-08-26 17:12
卖方只提供过户所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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