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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逾期未付款违约责任问题

上海 08-28 12:42  悬赏 25  发布者:kinglp……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于2013年4月21日购买了一套房产,在房产中介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里约定如6月21日前贷款不能批下来则本协议自动作废。结果贷款比6月21日晚了20天批下来,后来房东还是跟我们去房地产中心过户了,现在银行贷款也放给她了。现在房东要求我们赔偿她20天的违约金,按照4月29日签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里面的 万分之五赔偿,但是在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里面我们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上面只写了待过户给乙方后银行自动放款给甲方。我想问一下的就是 房东的要求是不是合理。我们是不是要根据后一份合同里面的万分之五赔偿前一份合同里面约定的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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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8 12:36
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处理。
追问:

根据买卖居间协议里面的约定 6月21号没到账 就不卖给我了。后来7月10号去过的户。但这份协议里面没约定赔偿的问题。

回答:

建议携带合同和协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28 12:42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28 12:42
依据合同的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28 12:45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28 13:54
现在交易已经完成,你不用理会即可。
我的补充: 2013-08-28 13:55
若对方提起诉讼,积极应诉。若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08-28 14:05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的,由出卖方举证证明所遭受的损失;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畸高的,可以协商进行调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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