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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 08-31 18:41  悬赏 25  发布者:xiaome……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方打电话骗过去啦,但去乙方家先动手打的人,但没动任何凶器,就用手打啦两下,甲方夫妻俩用铁锨,菜刀,木棍,将人打伤砍伤,砍伤为3公分以上缝3针,头上缝有两针。甲方报的警,警方已经录过口供,现未处理
,警方说和解的话被打乙方受伤重,甲方受伤轻,被打的乙方吃点亏私了和解,另一个方法只打个比喻说是,乙方受伤重拘留5天,甲方受伤轻拘留7天,警方说乙方有决定权,现在乙方不同意私聊但又不知道甲方乙方都拘留对不对{警方也说过铁锨和菜刀不属于凶器】真不属于凶器么
麻烦给个正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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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31 20:42
双方互殴,都有打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是双方的行为,双方都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都受到追究。当然,打架的原因也会做为考虑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最重要的因素,重要的因素就双方的伤情。铁锨和菜刀不属于管制的器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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