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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位的优先租赁权

江苏-扬州 09-02 13:54  悬赏 0  发布者:yzfhl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好,我今年5月份在某小区购一套二手房,此房原有车位,小区车位性质是租赁,在今年9月底到期。我购房时就是考虑到现在车位紧张,尤其是老小区了,买的时候都问清楚情况,虽然暂时没车,但我还是想要有车位,知道这房有租的车位及车库,环境也还不错,所以决定买下了这套房子。回头我交接房子的时候特意到物业公司去确认了,问了他们车位需不需要做什么变更手续,物业回复说:不用,只是把他们记录的房子户主名改一下,车位就相当于在我的名下了。因暂时我没车,正好我有朋友一个小区,车位就临时给朋友停车了。但是现在因我们楼上的新买了车,没车位,就到物业公司以我家没车不可租车位为由,物业就想让我归还车位,说现在车位紧张。同时小区里像我这种情况的人绝对不是一家,很多以前租下的车位现在没车停的,则转租出去的。物业就又说我是后买的房子。但我想不明白,我是自然接收这个车位的承租权的,协议一直在履行着,我应该有优先承租权,除非我不要这个车位才可以转给别人。而且我去物业确认的时候,如果物业公司现在有新的政策,应该事先告之于我,如果拿什么业主委员会的内容来说事,作为小区新进业主,同样物业就应该宣传到位,将精神传达到位,在我去确认车位的时候,应该要问我是否有车,如果说车位随着房子产权的转移就中止的话,那物业同样在我去确认的时候应该直接跟我说车位承租权对于我这个新业主,已无效。 我想咨询:
1、以上,我的想法是否成立,我是否有权利继续租这个车位;
2、物业有没有权利单方面中止协议;物业可不可以以我没车,是新业主为由收回我的承租权;
3、我明知小区里还有别的业主没车有着车位且租赁给别人,即然物业公司说没车不可以租车位,我是否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公开他的租车位业务,接受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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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2 16:17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追问:

谢谢!因是买的二手房,协议现在我手上没有,物业公司那边有,是否影响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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